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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南宁市水利局关于缴纳水资源费的通知

南宁市水利局关于缴纳水资源费的通知

南水资费〔2022〕8号
2022-04-28

南宁市水利局关于缴纳水资源费的通知

南水资费〔2022〕8号

南宁市天雹水库管理所(南宁市天雹水库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):

你单位在天雹水库取用水资源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第四十八条和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60号)第二条的规定应当缴纳水资源费。据统计,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实际取水量为97.842万m3,按一般取用地表水水资源费收费标准每立方米0.1元核算(桂价费〔2015〕66号),你单位应缴纳水资源费共计人民币玖万柒仟捌佰肆拾贰元(¥9.7842万元)。

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、财政部驻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、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、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<关于水资源费收入征收管理有关问题得通知>》(桂财非税〔2012〕33号)有关规定,按征收水资源费的10%上缴中央国库,90%的水资源费缴入市级国库。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7日内,将应缴纳的水资源费直接缴入中央国库及有关账户。逾期不缴纳的,我局将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第七十条规定进行处理。缴款后,请将一般缴款书第一联(或复印第一联),加盖单位公章,送至南宁市水政监察支队一大队备案。

联 系 人:余家华 联系电话:0771-5445521

传 真 :0771-5849561 邮政编码:530023

联系地址:南宁市竹塘路18号米兰大厦3楼南宁市水政监察支队一大队

南宁市水利局

2022年4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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